• 后来的我们从来不曾忘

    我是突然想写字的,这种情绪一发不可收拾。记得在前一篇文字里我还矫情地说过不再更新了,只是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因为恋恋不舍,所以口是心非,所以说到做不到。

    我确实沉默的太久了,像是落入黑暗角落的尘埃,正渐渐的被许多人遗忘,也正在遗忘许多人。有的时候想起以前,总有一种恍如隔世的 感觉,那种极度不真实的感觉每次都逼迫我不得不打开QQ好友一个个查看曾经我是否认识过那么一些人,而事实证明,我确实与他们相识,且有过一段漫长的交流时光。

    但是也有那么一些人,是的的确确从我的好友里消失了,消失的不留一丝痕迹,仿佛从未与之认识过。这些,我都以一种极度淡然的态度接受了,我知道,生命中有人来必然就有人走,我不能陪你们走到最后,自然也没资格要求任何人陪我走到最后,那么如此想来,于茫茫人海中与君相识一场,无论结果怎样,均可无怨无悔。

    只要彼此记得,且在回忆起往事的时候,会想到曾有这么一个人,曾与你互诉衷肠,曾许你良辰美景,曾陪你度过锦瑟韶光。那么,所有的所有,便可莞尔一笑,云淡天长。

    或者,下次遇上的时候,笑着说一声:亲爱的,后来的我们从来不曾忘。

    其实1月28号的时候就很想很想写一些话了,可是忍了很久,终是一个字都没有说。

    而那天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就是姚晨和凌潇肃离婚了。我在看新闻的时候看到了许多朋友的微博留言,除了惋惜,除了唏嘘,更多的是莫可名状的痛心,以及对爱情对婚姻的拷问,几乎无一例外地都问了一句:他们都离婚了,我们还能相信爱情吗?

    其实这是人家的家事,我无权品论,也不愿评论,只是着实有些难过,想起他和她在《和空姐同居的日子》里的甜蜜演出,想起曾收藏的他们的一组写真照,那上面姚晨幸福的表情和老凌温柔如水的眼神,真的,怎么都不愿相信他们就这样离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爱情,这就是婚姻,这就是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人生寒冷。

    曾经在网络上有一篇转载率很高的文章,说的是谢娜和刘烨的故事。

    开始的一句话给人感触很深,说“刘烨结婚了,新娘不是谢娜,但是我相信,他们曾经一定深深地相爱过”;还说“刘烨在婚礼上哭了,在说誓词的时候,说着说着就哽咽了”,起初的时候我一直没有看透这篇文字背后的涵义,不过现在突然明白,爱没有错,分开也没有错,只是时间错了,许多许多的时候,陪我们度过一生的,并不是我们最爱的那个人,而是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我们身边的人。

    姚晨和凌潇肃离了,从此以后,姚晨的身边再也没有一个叫老凌的男人,而凌潇肃的身边,也不再有一个叫姚晨的女人,可是我们还是应该祝福他们,希望他们幸福。虽然没了那一纸婚约,虽然从此不能再生死相随,虽然可能会形同陌路,可是,曾经的曾经,他们深爱过,他们相濡以沫过,他们给了我们爱情的希望,也让我们幸福过。

    此前不太喜欢看与穿越的小说,不过这一次对《宫》倒是有了几分迷恋。倒不是喜欢它的剧情,也不是喜欢它里面演员们的华丽服装,辉煌的布景,只是欣赏老八对爱情的态度。如果一个人真能像他那样,可以为了爱一个人改变自己,不顾生死,把她当作他的全部,用尽一生一世来将其供养,那么,我们还是可以选择相信爱情。相信,尘埃里还是会开出花来。相信,回头时,能看到他旧时模样。

    最后,提一件小事,早上的时候看到一条留言,留言者说我仿照了她的某篇文章写了《时光菲薄我们注定错身而过》,且告诫我不要复制,并要求我澄清。出于好奇,便进她的空间瞅了两眼她所说的那篇文章,当时直接就无语了,我2009年写的《时光》怎么去仿照去复制她2010年的文章?难道我当时穿越了?还是时空错乱了?抑或是那人脑袋被驴踢了?找茬找老娘头上来了?!

    关于此事,不想多言,谁复制谁抄袭,谁无耻谁不要脸,总会真相大白!相信,清者自清!

    此文写在情人节前夕,谨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请赐予我无限爱与被爱的力量

    让我能安心在菩提下静静的观想-----------------------------------------

    柳叶。晓刀心情文字,请勿转载复制,谢谢合作!
    2011/2/13 21: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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