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几乎被年轻人遗忘的乡俗与文化

    ——葬丧白喜事操办应遵循的礼仪与规则(二)

    第五章 做七与接七

    第一节 挂三身

    古云:“佛有三身,凡夫也有三身。”因此,我们家乡的葬丧传统礼仪中就有这样一个“挂三身”的环节。

    一、送火。所谓“送火”是给仙逝者送去火种。即在仙逝者安葬后的第二天傍晚时分,以“火把”的形式将火把送到仙逝者的坟前并且点着,使其青烟缭绕,直上云霄。值得提醒的是:

    一)火把的扎法如前一部分中火把的扎法一样。

    二)由丧家三个妇女(要戴孝帽)用手一起掳着火把,将其送到仙逝者的坟前地堂点火。

    三)火把一定要点着,否则无效,点着了后送火人需下四叩礼(四跪四拜)后即可返回。

    二、挂三身。据说,仙逝者的三身中有一身在阴间也还要做饭吃,因此,在仙逝者安葬后的第三天要给她烧火,也因此难怪乎在仙逝者安葬后的第二天要给她送去火种。

    一)做米果。在去挂三身之前,还要做一些糯米米果,蒸熟后用合适物品盛好。

    二)扎火把。扎火把的要求与上面的一样,并且和米果一并带去地堂,火把要点着(如上),米果做祭祀。

    三) 祭祀完毕后,除留一些米果地堂以外,其它全部带回供儿孙们吃,以示烟火不断,子孝孙贤。

    第二节 做七与接七的区别

    所谓做七,就是仙逝者从去世那天算起,每逢七天均要为仙逝者焚烧纸钱(俗称“烧包袱”或“烧包封”)。

    一、做七。

    一)做七的要求。做七,一般要请丧家的家属和丧家眷属一起参加,并一律要戴孝帽(俗称“戴白”)。

    二)做七的礼仪。邀请道士做道场。

    1、准备祭品。做七时的祭品与仙逝者安葬时的一样。

    2、写包封。包封均已竖式形式写字,其行式大概为(以孝子母亲为例):

    注意事项:在写包封时,包封的中间主行一定要过黄黑道,否则无效。

    三)做末七。末七撞与不撞,一般而言,都会请道士做道场。礼仪与上基本相同,唯一应该提醒的是,仙逝者生前所穿过的衣物和所用过的物品,除了孝子认为必须留下做纪念的以外,其它全部焚烧。假如有忘记焚烧的,也可在中元节焚烧。

    注意事项1:每个七均提前一天焚烧包封,时间一般在申时至傍晚前焚烧完毕。

    注意事项2:凡在做任何七的同时,丧家除化命以外的祖先也要焚烧包封,不过包封可做一大包,而显考(或显妣)则另外写。

    注意事项3:凡做七,孝子、孝孙、孝侄、孝侄孙,以及丧家孝眷人等一律要戴孝帽,直至末七为止,中元即届之期以后免戴。

    二、接七。

    所谓接七,则是指仙逝者去世的那天起,某个七天刚好与日期的“初七、十七、二十七”中的任何一个“七”相遇,即为“撞七”。据说,仙逝者去世后的亡灵在四十九天内还在天上云游,四十九天后才会落某个“道”(比如:佛道、天道、人道。。。)。撞七那天仙逝者的灵魂有劫难,因此要邀请道士给其做道场,以期给亡者度过难关,俗称“接七”。坊间,即把“接七”和“做七”混为一谈,统称“做七”。

    第六章 烧衣

    烧衣是指阳人对已经仙逝的显考(或显妣)的一种祭祀仪式 ,其形式与还山时候的相似,只不过规模要小,仪式也相对简化。比如,酒席一般只请家属以及孝眷人等;只请道士做道场;其它一律免去。一般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一、决定烧衣时间。一般在农历七月的初一至十五内进行。烧衣时间的决定应该提早一些,以便家属和亲戚做好思想准备。

    二、发出烧衣通知。烧衣时间一旦决定,则应该尽早通知家属和亲戚。应该注意的是,母舅家属应该亲自面告,其他亲属则可电话通知,有的亲戚和家属则会先问丧家。

    三、烧衣的准备工作。

    一)定制或购买笼箱一套、等椅一套(男女有别:外加一件冥衣搭配)、其它各种各样的纸钱冥币等。

    二)笼箱、等椅和冥衣必须在农历六月三十日前到位,因为这三样物品必须在农历七月初一首先安置在厅堂的神牌前,座壁向外,以示对家属或亲戚的尊重。

    三)以上三件物品必须杀鸭血祭,否则无效。

    四)做道场的仪式与前相同。

    四、烧衣。

    值得一提的是,烧衣与中元节烧包封有所差异。其区别如下:

    一)、烧衣时其他先祖(显考或显妣以外)包封可做一大包,而中元节(即七月十五,俗称“鬼节”)焚烧的包封,一般要夫妻共包,依次分写。

    二)仪式名称的称谓有别,一个是“烧衣”,一个是中元节。

    三)烧衣的时间不同。烧衣可在农历七月初一至十五之间任何一日进行,而中元节必定在七月十五日方可。

    四)亲戚和家属送来的纸钱和冥衣等物品一并装进笼箱进行焚化。

    五、阴安阳顺,世代荣昌!

    六、结束语。

    丧事礼仪全过程,到此全部结束。

    由于水平有限,拙笔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期盼读者不吝斧正。

    公元二零一六年公历八月二十六日于深圳世纪广场撰写
    2016/8/26 21:20:53
举报不良信息

 

 大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