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缘

    遇见你,是我刚建博客的07年秋天,记得是在好朋友淡月的家里。

    是你的形象让我的目光停留: 你的头像,浅浅的微笑着,漂亮,迷人。黑色的背景,侧光映照着你秀美的脸庞,水灵灵的恰如一层鸡蛋清敷着蛋黄————浅笑着的脸上 的一个小酒窝里,透着淡黄色的光亮。乌黑的长发斜在右肩上。

    一双会说话的能洞穿人的大眼睛因微笑闭成一条缝,几粒瓷器般的门牙俏皮的张显。 着一件饰有小蓝花的浅黄上衣。太薄,蝉翼般裹着,没穿一样。幸好露的只有如藕般的臂肩。———整个样子可爱是可爱,但细瞧透出一股如你两粒小虎牙般的淘气还有傻气。

    一个百分百的邻居女孩。

    当我的目光不情愿移开,是你的博名让我皱了眉头。“取得很怪”,是我的第一印象,一瞬间我不能其解。后来我才知道,你取了清初的一个叫纳兰性德的诗人的一句话。

    你是一位爱读书的女子。读书的女子灵秀,优雅 ,温婉,聪慧。

    是的, 我被你吸引。

    不只因你娇美的容貌,还有你的博名,你的内涵。

    我用鼠标迫不及待打开了你的家。

    其实我一开始只看了你一篇博文。你的文章是不能连着看两篇的。一如同一个晚上,我不能连续欣赏两场能震憾人心的音乐会。

    我常常在看完你的一篇文章后久久说不出话来。

    我愿意我的感受长时间停留在你的思想里。

    你文笔清新,练达流畅,一气呵成。你可以把别人憋在心里的话说得言穷意尽。你的那篇《很重很重》,文法炉火纯青,情感的倾泄,山泉般涓涓而出,无人能及。自然,我对此不敢再做“评论”,说一个字我都觉得苍白而多余。 当你发现我连续几日进到你的空间, 品读你的文字,我是为了表示曾经来过,只贴了一朵小红花。 你说我的心情你懂。

    我常常在你那里总是把我的嘴巴用针缝上。

    毫不掩饰我对你的文风和才华的喜爱和敬仰!你是我所认识的朋友中为数不多的才女。

    真的恋上你的文。

    当我战战兢兢要加你为友时,唯恐在茫茫人海中与你失之交臂,更为诚惶诚恐的是,你对我这样一个学地理的只会瞎走路的有时也无病呻吟的不屑一顾。没想到你能寻踪而来,并很快应我为友。

    此后经月,我频频造访了你的天地。
    2009/9/16 2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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