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朋友对待”?!

    一位老朋友在谈论到与儿子、媳妇、女儿、女婿的关系时说:“我的要求不高。不要他们把我供起来,只要他们能把我当朋友对待。”

    要求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只是把自己“当朋友对待”?!他这话乍一听似乎有悖常理,细想起来却是颇有几分道理。

    朋友,除了是指有恋爱关系的男女之外,一般都是指有交情的人们。真正的朋友,他们相互信任,以诚相待,畅所欲言,言真意切,不欺不骗;他们相互关心,不无端猜忌,对方有困难,就鼎力相助,不求回报;他们相互尊重,当出现某种问题或意见不一致时,不相互埋怨,不相互指责,而是换位思考各自多做自我批评,反复磋商,求同存异;他们相互谅解,不给对方提出非分要求,不勉强对方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

    由此可见,如老朋友所说,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只要能够仅仅把父母“当朋友对待”,就不会心生嫌弃,口出恶言;就不会产生种种不愉快的口角,;就可能予以应有的关心照顾——相互间的关系就一定能够和谐、温馨。

    我进而认为,“当朋友对待”在某种意义上也适用于夫妻之间。古人云,夫妻间要“相敬如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2008/11/8 14: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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