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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便不曾离开





















很喜欢史铁生的这段话:“有些事有些人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题记,谨以此文献给Mr J我一直认为旅行和旅游的意义有很大的区别。前者的意义比后者深邃得多。旅行,或者那种漫无目的的漂泊的过程,其价值在于它们能让我们体验情感上的巨大改变。有位朋友说他旅行从来不拍照,不浪费时间在那上面,只会用眼睛和心去定格那些地方的一切。我不置可否。可能是对自己的记忆力没信心。所以喜欢拍照。最重要是我也做不了行者,只能肤浅的停留在对一个陌生地方某程度的认知上。所以严格来说只算是一个游客。做一个开心的游客也未尝不可。只是原来真的是有些地方,你到过,就不曾离开。最近很频繁的想起乌镇。我觉得那段日子其实我可以表现得更加好点,这样后来就不至于太遗憾。昨晚家里小停电了一会,突然的漆黑一片,只剩下我的上网本发出幽幽的光,百无聊赖,翻翻看看,打开文件夹,找着了一直以为丢失了的关于曾经整理的乌镇照片。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来得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一直很喜欢这些有小桥、流水的地方。相比起那些繁华地,更迷恋古镇,不是来自于恋旧,而是感觉深厚的文化底蕴沉积所散发的那种不可复制的魅力,那种唯一。遗憾的是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好去处,在如今其实大多都已经商业化了。第一次听说乌镇。是因为刘若英和黄磊的《似水年华》。很喜欢刘若英,感性,深邃,细腻,淡静,默然。相比起她的歌,我更加喜欢她的书她的文字。只是后来希望自己不再敏感脆弱,所以刻意不去触及她的那些蹉跎。去过好一些地方,乌镇的那次出游带给我的回忆和意义最温暖。也可能是因为关于一些不便再予诉说的故事和人。所以无论如何,我一直心存感激。所以总能很轻易就想起那个时段的温度。去的时候是11月。风微凉。有阳光。我可以穿着长薄外套,套围巾,却光腿穿短裤。记得那时候刚检查出身体很糟糕,所以辞去了在UTU的工作,留下大段修养身体的时间。因为某些机缘即兴的一并订了机票,出行。现在回想,是要怎样的一种信赖,你才会让自己完全的去跟着一个人不用怕迷失方向,只要去相信,然后跟着心去走便可?乌镇的每个角落、西湖边上的长堤,一丝丝的风,一个个陌生的擦肩而过,我依然能清晰的想起。不知回忆是否有保质期?一段纯粹的美丽回忆又能够保存多少年?我不知道。但我想用力记住它们。记住乌镇。只有这样,当我日后回想的时候,才能内心柔软,心存感激。然后,生活在继续。
2011/8/5 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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