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换一种方式说喜爱

    文/雨沫

    犹记得第一次接到QQ信息说是自己的文章被某某某转载了时的心情,无比激动,万分欣喜。 有人转载了自己的文章,那就说明自己的文章被人所喜爱,所认可,所珍藏,心里除了高兴外还夹杂了感激,还曾偷偷尾随转载者进入他们的空间去逛了几番,想看看自己的文章被他们转载到他们的空间后的点击率。

    但全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被转载的文章除了转载者和自己外几乎再也没有一位欣赏者了。渐渐地,随着自己的文章被越来越多的人转载后,最初的那份喜悦已经荡然无存了,相反,对于频频出现的QQ提示心里还多了一份腻烦感。

    而某一天,有一位网友告诉我说:“雨,我在一个网友的空间里看见了一篇跟你写得一模一样的文章,只不过你先发她后发,但署名却是她。”

    乍听此消息,心里异常气愤,我空间里的所有文章都是自己的原创,都是自己用心、用诚挚的情感而作,有的文章还是自己和泪、泣血而成,如我的第一篇上榜文《妈妈,我来看你了》,那时正是我处于我所走过的人生中最悲惨的时候,写文那天又正是去给我妈妈扫墓的日子,心里的沉重和悲痛可想而知。

    当时我还没有自己的本本,为了把当时的那种心情和感觉真实确切地记录下来,我在网吧写写改改,熬了一宿,而且每写一字、一句、一段,泪水都会无法抑制地奔涌而出。

    等我至第二天早上七点终于完工时,双眼已被泪水泡得红红肿肿的。很多网友在看了我这篇文章以后给我留言都说他们也忍不住落泪了。谢谢这些善良的人们,我用心而作,我相信他们也是用心去看的。这篇文章也是被转载最多的。

    我从不反对因个人的喜爱而将一些美文美图转至自己的空间以丰富自己空间的内容,但是喜爱者最起码也应该尊重一下原作作者吧,你可以不打招呼,一声不吭,手指轻轻一点鼠标就将别人的辛劳成果搬去你的小窝,你也可以客气地跟作者说一声再搬走,但是不管怎么样,不管你有多喜爱,你都应该是“转”而不应该是“复”吧?

    你都应该是尽管借用了,但原作作者的名字你总应该帮他署上,也好让别人知道这篇文章真正出自谁谁之手吧? 可有些不自重的人,看见了自己喜爱的而并不属于他(她)的文章,顺手牵走了竟还能厚颜无耻地署上他(她)的大名,也不知道他(她)们进入到自己的空间看到自己的所做所为时会不会脸红?

    喜爱,你可以欣赏,可以珍藏,但别妄图把它据为己有,特别是好的文章,不是你写的,就算你抄袭署上你的大名了,别人一看也会知道那不是你的东西的,你肚子里能有多少墨水,能有多少真材实料,别人跟你聊聊就会知道斤两的,何必拿别人的东西往自己脸上贴金?让人不耻!
    2009/5/14 18: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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