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至高无上吗

    有感于而今有人宁挨饿宁淋雨······;出现不少剩男剩女现象,随笔写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题记

    我国诗人何其芳说过,爱情本不过是人类为繁衍后代而有的异性相吸。我觉得很认同。人类离不开异性相吸的自然规律。

    从某种角度说,是否没必要把爱情看得那么至高无上呢!那些为爱情可以生可以死可以抛弃一切的,是否不值得讴歌,不值得提倡呢?

    认为爱情至高无上,若以其高于生命可以殉情了生吗?若以其高于亲情可任意反目于父母或私奔?若以其高于友情,可抢友妻、友夫或友的男友、女友?若以其高于道德,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让人唾弃的事?若以其高于法律,可以叛国或为灭掉情敌以身试法乎?

    须谨记: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父母养育恩重如山,乌鸦尚知反哺;友情及至道德不可悖;国理国法不容违。

    再说有些人说没喜欢的伞,宁可淋雨。倘若淋雨感冒发烧,受伤害的难道不是自己吗?还会痛了生你养你的父母的心。

    我知道一位亲戚堂姐 ,还知道一位朋友的舅父,当年都是东挑西拣的,这个不满意那位不喜欢,结果东不成西不就,蹉跎时光而至如今,一个65岁未嫁,一个62岁未娶,终老孑身一人晚景孤寡凄凉,且不说养儿防老防病,看到别人儿孙绕膝、膝下承欢心中自会是一番酸楚。

    再有我的学生36岁剩女,邻居的朋友40岁剩男,也是坚持着没喜欢的伞宁可淋雨的观点。可怜天下父母心人!可怜他们的母亲都恰在三、四年前辞世,儿女的事未解决,自会令深爱他们的母亲抱憾终生、含恨离世。倘若他们解决了大事,也许得病的母亲会因此延年或不会忧思伤身而得病。心情愉悦所产生的内腓肽激素又叫快乐激素对健康大有裨益的。

    喜欢的或很精美的伞未必能为你遮风挡雨,喜欢的未必就合适。 没找到喜欢的伞,或错过了喜欢的伞,或你无法去喜欢任一伞,何妨退而求其合适的伞,又何尝不是一种善待自己?!

    也许说得有点偏颇,倘若你饥饿难耐无以果腹,没有你喜欢的食物,没有味道美的食物,你宁可一饿再饿任凭饥饿伤身吗?!

    主观愿望很美好,客观情况很无情。客观情况常不依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若不适当妥协将就于现实而一味拘泥固守于理想,受伤害的还不是自己吗?有道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何如改变思维,调整期望值以适应客观形势呢?!

    以个人愚拙之见,从某种角度看,是否没必要把爱情看得那么至高无上呢?!没有喜欢的伞宁可淋雨之观点是否可以休矣?!

    后记: 本文发后有朋友说爱情至上过于偏激,但没爱情婚姻会痛苦一生。为此补述,喜欢的未必合适。我亲眼见到有人觉得喜欢而爱得死去活来,婚后觉得不合适,悔之莫及,抱憾终生。他们不无爱情但也痛苦一生,几乎三天两头吵架。或许爱情早已因受到对方深刻的伤害伤得遍体鳞伤烟消云散了。古人都未见面就结婚,可古来也有多少夫妻他们恩恩爱爱相敬如宾相守到老,没有痛苦反因可靠而恩爱而幸福着。

    众所皆知,再浪漫的爱情婚后也要转为亲情与责任,况且日久生情未尝比不过浪漫爱情可靠。不是说不要有爱情,也不是说爱情不好。只是觉得没必要看得那么至高无上。合适的也未必就没感情。爱由心生,爱不爱都在自己内心感觉。没喜欢的伞就淋雨未免有失偏颇。退一万步说,何妨退而求其次,找合适的伞吧。
    2012/7/31 16: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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